"認錯相親對象。 我拉著人直奔民政局。 拍照、籤字、蓋章,一條龍。 回到家,我媽看著結婚證上的照片傻了眼。 「崽啊,這不是我給你介紹的人啊。」 等我再準備找男人辦離婚時。 明明很好說話的人卻變了臉。 一本律師證扔在我面前。 「曲朝,這婚你要是離得了,算我學藝不精。 「你不行沒事,我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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