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約定好,婚後,雙方家長各出資 60 萬幫襯全款買房。 沒想到最後房子竟然寫了婆婆的名字。 婆婆表示要來同住當主人住主臥,還揚言生不出兒子的話,那新房一間房間也不會給我留。 我表示可以,那就給我父母寫 60 萬的欠條,把錢還給我父母,房子我也不住,然後離婚。 老公不同意寫欠條也不同意離婚。 在我找律師咨詢的時候,買通了絕症病人當街行兇一刀捅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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