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都震驚了。
「辰辰你這是跟誰學的?以後不許再說這樣的話了!」
我哥仰頭就大哭了出來,把飯碗都砸了,邊哭邊罵:「我就說,死小孩死小孩死小孩……」
我爸氣得把我哥放到腿上,脫下他的褲子,用力打他的屁股。
我哥四肢亂蹬,哇哇大哭,嘴裡的髒話不絕於耳。
後來還是我媽阻止了我爸:「你別把他打死了!」
「算了,咱們現在還能對他要求什麼呢?」
我爸喟然一嘆,放下了我哥。
於是他們真的就不管教我哥了,每次我哥做了什麼過分的事情,他們都用「他都傻了,還能要求什麼」才安撫他們自己的情緒。
甚至我哥要什麼,他們就給什麼。
我哥深知發脾氣的好處,脾氣就越來越壞……
不,不是他的脾氣越來越壞,而是他本來就很壞。
本性如此。
7
我除了學習成績好,還利用前世的記憶,幫家裡公司爭取到了一個很大的項目。
當然,我沒忘記我現在還隻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所以我隻是「無意間」說了一句話,給了我爸媽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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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項目,我們家的公司上市了。
我爸媽激動地抱著我,說我是家裡的小福星。
瞧,我又變成了家裡的小福星。
隻不過這一次,跟我哥那個傻子沒關系。
我更加努力學習,至於我哥,他已經徹底與學習這件事沒有任何關系了。
現在是張姨每天帶著他。
前世也是這位張姨帶著我,她就是那種佛口蛇心的人。
我們家給她的工資高出市面價格,就是希望她能盡心盡力。
可她卻在背地裡虐待我,每次我讓她幫我幹點什麼,有人在時她總是笑眯眯地答應,隻剩下我們兩個的時候,她就會露出真面目。
「你一個小傻子還把自己當成主子了是吧?自己幹去!」
她請假我爸媽不同意時,她就會將這份怒氣撒在我身上。
這一世,她當然也是這麼對待我哥的了。
有時候晚上我爸媽在公司忙,不能回來,我就能聽到他又哭又罵的聲音。
是張姨在虐待他。
每當這個時候,張姨就會捂住他的嘴:「你給我小點聲,要不然我揍死你!」
她害怕我聽到。
我自然是每次都聽到了,可我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張姨不知道,我就愛聽我哥痛哭的聲音呢。
除了這些之外,我心裡還在惦記兩件事情。
上輩子我爸媽帶回來的養女,林倩倩。
還有我的未婚夫,陳最。
林倩倩會來事,人美嘴甜,大家都喜歡她。
不僅是我哥,後來就連我爸媽也都站在了她那邊。
我甚至還聽到他們私下裡說:「要是倩倩真是我們的女兒就好了。」
每當這個時候,我爸就會嘆口氣:「咱們家現在也是有頭有臉的人,要是讓人知道我有一個傻子女兒,豈不是會成為全世界的笑話。」
「實在不行,我們就把夕夕送到鄉下吧,讓張姨過去照顧她。」我媽提議。
我為什麼沒有被送到鄉下?
是因為陳最。
我的未婚夫。
前世我們家公司是在我十七歲那年上市的,我也是在這年遇到了陳最。
那年他轉到我們高中,跟我在同一班。
那個時候我坐在班裡的最後一排,陳最是新來的,就被安排在了我的旁邊。
因為沒人願意跟我一桌,這麼多年來,我身邊的位置一直是空的。
陳最在我身邊坐下,跟我打招呼。
初夏的微風習習吹來,白色的窗簾在我的餘光裡隨風而動,仿佛也在跟我打招呼,和陳最一樣。
他說:「嗨,同桌你好,我叫陳最。」
我看著他。
那張臉是我看過最好看的臉,幹淨帥氣,又帶著這個年齡段獨有的囂張和盎然。
每個女生的青春期裡,都有一個陳最。
他也看著我,突然笑了出來,湊過來問我:「你怎麼不說話?該不會……是個啞巴?」
他的前桌回過頭,嬉笑著說:「她不是啞巴,她是個傻子!」
陳最點點頭:「哦,原來是個傻子啊。」
8
我慢慢地轉回頭,專注我的數學題。
沒有再聽到陳最的聲音。
但他一直在看我。
下課之後,他的前桌轉過身,朝陳最說道:「兄弟,剛來就跟小傻子做同桌,委屈你了。」
我們班同學喊我小傻子的時候,都沒了最初的嘲笑。
在他們心裡,我已經是傻子的代名詞了,這是一個事實。
陳最沒有立刻說話。
過了一會,我聽到他笑著說:「她是小傻子,那你就是傻逼。」
我慢慢地轉頭看他。
陳最也看向我,眉梢輕挑,眉宇間的囂張恣意猶如最刺眼的陽光,以最強勢的姿態,照進我的生命裡。
「你叫什麼?」他問。
我依舊很慢,一字一頓地告訴他:「蘇予夕。」
陳最笑得很好看,他告訴我:「我叫陳最。」
我們交換名字的那一刻開始,我有了第一個朋友。
從那以後,學校裡沒人敢再叫我小傻子。
因為陳最。
沒錯,就是因為陳最。
他在我身邊,每天都跟發現新大陸一樣:「臥槽蘇予夕,你這道題都會做啊,你也不傻啊。」
「蘇予夕,你數學怎麼那麼好?」
「蘇予夕……」
「蘇予夕……」
擁有了陳最這個朋友,我臉上的笑越來越多,連我爸媽都發現我不一樣了。
當然,他們並不在乎我的變化。
但我哥和林倩倩卻看不得我開心。
兩人會在我爸媽不在家的時候,用最惡毒的話來嘲笑我。
「蘇予夕,說你是個傻子還真沒冤枉你,你看你現在笑得跟個白痴似的。」
我不在乎,因為我有陳最。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但我爸媽卻要把我送到鄉下去,因為我會給他們丟人。
卻在這時,蘇陳兩家建立起了合作關系。
為了長遠發展,兩家決定聯姻。
那是陳最第一次來我們家,林倩倩對陳最一見鍾情了。
可陳最選擇的聯姻對象卻是我。
也因此,我沒有被我爸媽丟到鄉下去。
可也因此,林倩倩對我的嫉妒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後來她甚至將我從樓頂推下去。
那是我十八歲那年。
而第二天,我就要跟陳最舉行訂婚典禮了。
我摔成了肉泥,我爸媽卻埋怨我:
「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要訂婚的時候死了,她真是一點用都沒有!」
我哥哼了一聲:「那個傻子能有什麼用?」
林倩倩站出來:「爸媽你們別擔心,還有我。」
陳最沒有跟林倩倩訂婚。
在查清楚我是被林倩倩害死的,而我爸媽和我哥還包庇罪犯之後,陳最用了最殘忍的手段殺死了林倩倩,為我報了仇。
他站在我的墓碑前,雙眼湿紅,「蘇予夕,我是不是還沒跟你說過,我喜歡你。」
我飄在墓碑上方,突然被一股強烈的心痛緊緊包圍著。
然後,我重生了。
9
我希望快點到十七歲,這樣我就能跟陳最重逢了。
可沒過幾天,我們家旁邊搬來了新鄰居。
當天傍晚我放學回來,就看到隔壁的小男孩站在我家門口。
我下了車走過去:「你找誰呀?」
小男孩朝我伸出手:「你好,我是你的鄰居,我叫陳最。」
陳最。
這兩個字就像是開關,輕輕一按,我的世界仿佛地軸消失一般天旋地轉。
我哭了出來,哭得不能自已。
他認真地看著我:「還好,你沒事啊,你沒發燒,還是健康的!」
原來,陳最也重生了。
我們兩個知道彼此的秘密,而這個秘密連接著我和他,讓我們比上一世更加親密。
陳最說:「我怕來不及在你七歲那年來救你,所以我現在就來了。」
陳最的提前出現對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驚喜,和重生一樣,讓我興奮激動。
有了他,我不再孤獨。
就好像我已經準備好了我的刀,準備和自己肝膽相照,卻在這時出現了跟我共同進退的盟友。
我們兩個一起上學,一起看書。
蘇陳兩家的關系也因為我們兩個,變得越來越親密。
兩家公司展開合作,飛黃騰達。
我爸媽和陳最的爸媽給我們兩個定下了娃娃親。
而我們這兩個「小孩子」,在隻有我們兩個單獨相處的時候,才敢為這件事開心。
至於我哥,他就是個傻子。
隨著身體長得越來越大,他的傻就越來越明顯。
我爸媽商量:「實在不行就把他送到鄉下去吧,讓張姨去鄉下照顧他。」
看,不管是我還是我哥,他們其實都不在乎。
他們在乎的,隻有他們的面子和利益。
親生骨肉?
不過是他們的門面和賺錢的工具而已。
所以他們能把我和我哥兩個小孩子單獨丟在家裡,這種事情對他們來說,才不是失職。
我甚至懷疑,這兩世在面對我和我哥出事的時候,他們所表現出的悲痛,是不是隻是一種自我催眠——我應該為我的孩子掉一滴淚。
而張姨為了錢,自然不會拒絕去鄉下看孩子,畢竟她不做這份工作,有的是人做。
我知道,我哥跟張姨去了鄉下,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10
時光飛逝。
我二十二歲這年,我哥被接回來了。
當然,我爸媽並不想把他接回來,是我讓人匿名將張姨虐待我哥的視頻傳給我爸媽。
雖然我爸媽早已經不在乎那個傻兒子了,但他們是絕對不會放過張姨的。
在我們家強大的律師團的加持下,張姨被判了兩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我哥被接回家時,和上一世的翩翩公子簡直判若兩人。
停留在四歲的智商,再加上長期被張姨凌虐,導致這一世的我哥都二十六歲了,個子還不到一米七,整個人黑黑瘦瘦的,像是一隻精神失常的猴子。
我爸媽這麼多年也沒去看過他,他早就不認識我爸媽了。
他這樣,我爸媽心裡也不好受。
嗯,人就是這樣矛盾的生物。
我哥成為了我爸媽人生裡的汙點,可他最狼狽最可憐的一面暴露在他們面前的時候,骨子裡那一點點的人性還是被激發了出來。
我媽淚流滿面,「辰辰,你不記得媽媽了嗎?」
我爸的眼睛也湿潤了,「辰辰,我是爸爸啊!」
我看著這一幕,差點笑出來。
裝什麼呢?
既然如此,那我也得裝一下了。
我走過去:「哥哥,我是你妹妹。」
我哥手裡還拿著一根棒棒糖, 呵呵傻笑,「爸爸,媽媽,妹妹。」
那棒棒糖也髒兮兮的,看得我媽直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