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你朝暮

第4章

字數:3483

發佈時間:2024-12-09 17:21:20

「小九兒,我還以為你失蹤了。」


诶,這一說確實很久沒聯系過莫澤,在老板家這段時間過得意外的快。


「這事說來話長,遇到疫情了。」


我在對話框裡一點一點打著這段時間的經歷,還沒寫完,那邊發過來一句話,「相機怎麼樣了?」


我頓住,按下刪除鍵,又重新輸入「工資還沒發。」


「真慢。」


他好像一點也不關心我身上發生了什麼。


心裡不是滋味,我平生頭一次主動關掉了與莫澤的對話框,敲開了老板的房門。


他正躺在床上看書。


我躊躇道:「老板,假如我消失十幾天,你會擔心嗎?」


「當然。」


果然,連老板都會關心我,莫澤沒有心!


「無故離崗,我會扣你工資。」


啊?這個彎轉得太急,我腳下打了個踉跄。


等會,扣工資?我不是被開除了嗎?


「老板,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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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結束回去上班。」


Yes!


「還有事?」他手指壓在書頁上,眼裡閃爍著細碎的星光。


「沒事沒事,哈哈,額,老板晚安!」


老板真好,管吃管住管工作,要不,最後一天我給他做早餐吧。


可是他喜歡吃什麼呢?


唔……雞愛吃的他應該都愛吃吧。


19


「這是什麼?」


「煮玉米。」


「這個呢?」


「炒玉米。」


「玉米羹、蔬菜沙拉,」老板屈指在桌上敲了敲,臉色一言難盡,「這就是你給我做的驚喜早餐?」


我獻寶似的掀開蓋子,「四菜一湯,還有米湯哦~」


空氣凝滯,老板的身影有些僵硬。


我在他長久的沉默裡感到不安,忐忑道:「你……不喜歡嗎?」


化成原型的話,原本左右搖晃的尾巴此刻也要低垂下去。


「我喜歡,很用心。」


老板拍拍我的頭,神色柔和得像快要融化的棉花糖,「都是我愛吃的菜,那你吃什麼呢,小黃鼠狼?」


「隨便吃點就可以。」


我偷偷瞄了一眼那天手機裡存的黃焖雞照片。


老板奪過手機,在屏幕上輕點幾下,隨即低低笑了一聲,「你看它不如看我。」


啊?這……


我睜大了雙眼。


把老板這朵高嶺之花想成一盤菜嗎?


不知多少年的烏骨雞,應該比唐僧肉補吧。


想起來倒是挺美的,就是有點不敢想。


害……做夢我都不敢做這種夢啊!


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老板挽起袖子,「去客廳等會,我再炒個黃焖雞。」


原來他是要再做個菜的意思啊……


如果我說我想舔老板一口會不會很失禮……


許朝朝,克制住!


(李暮:早餐做得很好,下次別做了。)


20


吃完飯,我最後一次打掃衛生,把床單洗淨晾曬,地板擦得一塵不染。


老板一邊澆花水,一邊看我收拾東西。


衛生間放著我的臨時漱口杯和牙刷,這些東西我租的房子裡也有,總不能再帶回去吧。我猶豫了一下,決定丟掉。


「留著吧,就擺在那。」背後傳來一道聲音。


「多佔地方啊,而且以後也沒人用了。」


「……能留著刷鞋。」


睡衣可以打包帶走,老板給我攔了下來。


「以後做拖把狗窩都行。」


OK,fun。


「那這個多餘的姨媽巾?」我望向老板,他咳了一聲,「放櫃子裡吧。」


「這你也留著有用?」


「……墊鞋。」他的臉微微一紅,嘟囔道:「再有下次我可不想去隔壁借了。」


老板這麼勤儉持家的嗎?行吧。


比我有錢還比我節儉,活該他住 300 平。


轉了一圈,也沒有別的要收拾了,本來我就是赤手空拳的來。


「老板,我走了。」站在門口,心口澀澀的,好像還有點不舍,畢竟下山後第一次在一個地方住這麼久。


一個紙袋遞過來,裡面是一盒尚溫熱的黃焖雞。


還能連吃帶拿是萬萬沒想到的,我嗷嗚一聲,分離的小小情緒瞬間被治愈,我寶貝地抱著食盒,蹦蹦跳跳。


「走了哦。」


「嗯。」他笑起來,「明天見。」


21


租的房子有段時間沒住人,一開門,我實實在在嗆了一口灰。


習慣性地把窗戶往外一推——沒推動。


再一看,原來是左右滑的。


接下來,不是找不到插座就是忘了之前隨手放的小發卡在哪。


唉,細算下來,這房子我隻住過兩天,倒是在老板家陰差陽錯住了小半月。


都不習慣了。


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熬到兩點,老板發來兩個字:「晚安。」


像是在等待的什麼終於有了回音。


又像是煩躁了一天終於得到安撫。


心裡有什麼東西隱隱破土而出。


我彎彎嘴角,也回了個晚安。


22


我原以為,復工第一天,小李哥會八卦我和老板同居的事。


我早已準備好解釋的說辭。


萬萬沒想到,小李哥瞟了我一眼,第一句是:「朝朝,幾天不見,你怎麼胖了?」


啊?!


我大驚失色,捏捏臉盤又揉揉手脖子,胖了嗎?


我明明有運動啊,


都怪老板做飯太好吃了!


「而且氣色也比以前好上不少,看來愛情確實滋潤人啊。」小李哥咂嘴感嘆。


我趕緊解釋,衣服的事都是誤會。


小李哥表示:「那我可以追你嗎?」


我:?


「開玩笑的啦,」小李哥彎著腰哈哈大笑起來,我站直身體,小心又恭敬地衝著他背後叫了一聲:「老板」。


銀白色邁巴赫停在門口,老板西裝筆挺,摘下墨鏡,面無表情問:「李嘉陽,你今天哪隻腳先進的店?」


小李哥安靜如雞,跟被喪屍咬了似的,緩慢而僵硬地轉過頭,「老、老板,我……錯了,我去忙,啊!來客人了,歡迎光臨,這邊請掃碼點餐~」


老板走進後面的辦公室,錯身而過時,他輕道:「不胖,正好。」


什麼耳朵呀,真靈。


小李哥在收銀臺,遠遠遞過來個眼神——幫哥說說好話。


哼,說我胖,我才不幫。


23


我抽空去攝影店看了看,乖乖,最便宜的相機也要 5 位數。


我開始風雨無阻騎著自行車上下班。


大雨傾盆,我一手執傘,一手掌方向,騎得搖搖晃晃,最後索性改成步行。


身後喇叭狂響,我往邊上避了避。


熟悉的車並肩停下,老板淡淡道:「上車。」


「不好吧,會把你車弄湿,我走幾步路就到。」我看著車內的真皮座椅。


老板直接從裡打開了車門。


雨刷左右搖擺,在車內隔絕出一片幹燥的小天地。


「下雨怎麼不打車?」


「貴。」


「這麼省幹嘛?你要買房?」


「我……想給一個人送個禮物。」


老板默了一下,突然心情很愉悅的樣子,放了首快歌。


第二天,小李哥眉飛色舞紅光滿面。


他說接財務通知,老板要給年中考核前五的店發獎金,也就是說,不用等到年底,馬上就有一筆巨款。


他伸出了 5 根手指。


差點晃花我的眼。


24


誰會不喜歡一隻穿白襯衫的黃鼠狼呢?


第一次見莫澤的時候,他在後山採風,穿著白襯衫,幹幹淨淨。


他拿著相機,神情專注,仿佛面前不是一棵樹,而是他在忘川河畔等了三生三世的愛人。


被他拍過的天空一角都更加湛藍。


任誰被他看上一眼也會淪陷。


即便他態度冷淡全靠我倒貼。


我給莫澤打了個電話,過了很久接起來,聲音懶洋洋的。


「莫澤,現在有空嗎?」


「有事?」


「我買了相機想送給你……」


「那你晚上過來吧。」


他會不會趁著興致給我拍一組照片,


機會千載難逢,我決定去買一支口紅。


隔著綠植,在彩妝店門口,我看到他和一個女生在接吻。


上次發朋友圈的那個。


我及時抱住了新買的相機,5 位數的鏡頭呢,可不能摔壞。


晚上莫澤問我為什麼沒有去。我啞著嗓子,「病了,你給我地址,我給你發同城快遞。」


如果……如果他多追問我一句,為什麼病了。


可惜沒有如果。


從頭到尾,都是我一廂情願。


25


我攤牌,我其實是一隻熊貓精。


小李哥說我的黑眼圈和腫泡眼實在太嚇人,把我趕去了後廚。


老板接到投訴,


有客人反應今天的炸雞有些鹹。


然後他就在後廚捉到了一隻用眼淚拌炸雞的小黃鼠狼。


「所以醬醬醬,釀釀釀,然後我的愛情就無疾而終了。」我蹲在後門的小巷,把頭埋在膝蓋裡。


男人點了一支煙,隨意坐在臺階上,表情寂寥。


「我有個朋友,」他說,「以為有女孩子要送他禮物,怕女孩子錢不夠,還變著法給小姑娘錢夾裡塞錢。結果錢是塞了,禮物不是送他的。」


「哇,那你那個朋友好慘啊。」


最好的安慰方式莫過於比慘,我吸吸鼻子,頓時覺得沒那麼傷心了。


一截煙灰掉下來,老板把煙滅掉,拉著我站起來。


「逛街嗎?」


「可是我在上班诶。」


「我朋友都慘成那樣了,我們去買個禮物送給他,不算你曠工。」


「唔…我也想要。」


「那給你也買一個。」


(李暮視角:你清高,你拿我的錢當冤大頭,真棒。)


26


日子一天天過去,轉正那天,恰好發工資。


給媽媽買個包,爸爸買雙鞋,算算餘額,還能請老板吃頓飯。


電話那頭,老板笑起來:「算沒白疼你,天冷了,吃火鍋吧,我知道個地不錯。」


包間裡,我握著菜單,難以置信。


雞胸肉片 88 一盤?


怎麼不去搶?!


我扁扁嘴,要了個蔬菜拼盤,又在玉米前面打了個小勾勾。


老板接過菜單,隨手在雞胸肉片前寫了個「5」。


400 多塊?!


有這個錢去菜市場我能把雞一家三口整整齊齊買回來了好吧!


心在滴血,偏偏老板衝我勾唇一笑。


「這是大草原空運回來的雞,名貴品種,你嘗嘗。」


「……什麼雞能名貴過你。」


我小聲嘟囔著,不想被老板聽去,劍眉一挑,戲謔的眼神落在我身上。


「許朝朝,原來你一直對我抱有這樣的心思?」


我大驚。


「我不是!我沒有!我哪敢!」


老板十分通情達理,「你怕什麼,就像男人對女人有心思一樣,黃鼠狼對雞有心思,這很正常,我理解。」


他慢條斯理把手遞到我嘴邊。


「不想試一試嗎?」


這場景似曾相識——「吃雞胸肉不會胖的,確定不來一點?」——某些記憶突然翻湧。


我謹慎地往後一靠。


「你又騙我。」


「嗯?」


「你上次就說雞胸肉壞了。」


「嘖,還挺記仇。」他輕笑一聲,把袖子挽起來些,露出漂亮的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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