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初戀

第6章

字數:2978

發佈時間:2024-12-20 15:41:53

也許是老天嫉妒我,所以讓我腦子裡長了個東西。


醫生說這個手術風險很大,做完以後很可能失憶,手術不好的話還攸關性命。


我從醫院回來,精神恍惚。


我看到明珠跟我哥站在一起。


明珠笑得那麼燦爛,我哥還點了點她的額頭,明珠很不好意思。


她跟我在一起很少害羞,也許她真的很喜歡我哥吧,跟我在一起就是賭一口氣。


那晚,我做了平生最錯的一件事情。


我跟明珠提了分手。


明珠當時氣得說道:「元霄,我給你機會,你再重新說一次!」


「分手。」我咬著牙又說了這兩個字。


明珠怒氣衝衝地說道:「分手就分手!你以為我喜歡的是你?我喜歡的一直是元盛!你隻不過是替身罷了。」


我後悔得要命,整晚沒睡覺。


我想了一晚上,就算我隻能再活一天,我還是想跟明珠在一起。


誰知道,我根本沒有機會了。


第二天喬依生日,我們幾個聚在一起。


喬依竟然在我們酒裡下了藥,還好那晚我跟明珠都沒有多喝,否則豆丁就不能健康地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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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過得太混亂了。


明珠認出了我,故意跟我賭氣,喊了我一句「元盛」。


我平時聰明,偏偏在愛情上犯了傻,以為明珠真的是想跟我哥在一起。


我像個卑鄙的怯弱者,丟下她一個人跑了。


沒過多久,就傳出我哥死在明珠床上的消息。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在我哥的葬禮上聽到我媽用盡一切惡心的話罵明珠,心如刀割。


可是我沒有站出去保護她,我怕她知道那晚的人其實是我,我怕她從此恨上我。


明珠出了國,而我做了手術,耽擱了兩年的時間。


等我恢復好,想起一切,明珠已經被顧叔叔藏到了國外,沒有一絲一毫的蹤跡。


我日日去求顧叔叔,顧叔叔說:「元家就是個火坑,你爸爸風流,你媽媽瘋癲。你哥的死,害得我女兒被人罵。元霄,你死了這條心吧,我不會讓珠珠跟你在一起的。」


我花了三年的時間,掌控了元家的一切,把我爸逼到國外。


我媽追著我爸爸出國了,元家也清靜了,這樣就算明珠回來,我在顧叔叔面前也能爭取一點分數。


明珠終於回來了,她還帶著一個女兒。


我算算時間,就知道豆丁是我女兒。


可是明珠不說,我也沒有提過。


五年了,她對我幾乎沒有什麼感情了,隻不過還剩下一口惡氣,怪我當年提出分手。


我知道,如果我不做任何事情,我從此以後就會成為明珠的路人。


我迫不得已,問金金怎麼才能挽回明珠的心。


金金卻說:「挽回什麼挽回,五年了,明珠又不是盼夫石,能等你這麼久。」


我一瞬間心如死灰,金金是最了解明珠的人,她這麼說,我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金金又說:「你既然還愛著明珠,再追她一次不就好了。明珠隻是不再喜歡你了,又不是心死了。再追一追,說不定她還會愛上你。你這個大蠢驢,這點事情都要我教。」


我:……誰說金金呆的,她可一點都不呆。


金金說得對,既然明珠對我不再動心,那我就再追她一次。


我處理好家事,沒想到逼得喬依發了瘋,竟然開車撞明珠。


推開她的那一瞬間,我心裡全是慶幸。


等我在醫院重新醒過來的時候,看到她坐在我的床邊,低著頭看電腦。


好像又回到了五年前,她挨著我看電視劇的模樣。


我成了二十歲的元霄,忘記這五年來的分別,跟她重新開始。


我太慶幸,明珠能再一次對我動心。


我抓住她的愛欲,願意典當來世所有的情,換這一世跟明珠相愛到老。


15 明珠的秘密日記


我叫明珠,掌上明珠的明珠。


我爸爸是本城赫赫有名的富豪,我媽媽是性格爽朗的小學老師。


我成長在一個並不缺愛的家庭,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受過任何挫折。


我小時候夢想著擁有超能力,做一個漂亮的女俠。


可是長大以後才知道世界上的苦難那麼多,而我能做的太少。


正好身邊就有一個小古板,讓我發揮了一下行俠仗義的熱情。


元霄的媽媽陳素秋,在整個莫奈花園都是出了名的。


一個被婚姻逼瘋的女人,把所有的怨氣都撒在了自己的兒子身上。


我第一次見元霄的時候,是他們搬過來的第一天。


元霄穿著黑色的長褲,白色的襯衫站在花園裡,黑黑的頭發,潤潤的眼睛。


我當時心裡悄悄笑話他,打扮得跟個小古板,小學究似的,什麼品位。


但是不得不說,十三四的男孩子,別人穿這樣可能老氣、土氣,


但是元霄身上有一種沉靜的氣息,就像是雨後空山能夠蕩平所有急躁。


嗯,我當然對他有點興趣。隻是我顧明珠,可沒ťű̂ₒ那麼輕易去交朋友。


我要觀察一下,這個小古板有沒有資格當我的朋友。


初中升學以後,我們分到了一個班。元霄還有個雙胞胎哥哥,元盛。


元盛雖然跟小古板長得一模一樣,可是他們的眼睛一點都不像。


元盛的眼睛平靜得像是一潭水,沒有任何波瀾。


而小古板的眼睛,藏著山風,呼嘯而過的時候能看見他心中波濤。


我跟小古板的關系越來越好,是因為他總讓陳素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欺負。


今天罰跪,明天不許吃飯,每天我得到消息後氣勢洶洶地殺過去。


最過分的一次,陳素秋把小古板關進地下室,兩天隻給了一口水。


我帶著保鏢衝過去,砸開地下室的門。


光亮透進去的時候,看到小古板蜷縮著身體,躺在布滿灰塵的地板上。


他逆著光看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露出個笑容:「啊,明珠你終於來救我了。」


氣得我差點哭出來,我過去想伸手扶他起來。


元霄卻躲了一下,低聲說道:「會弄髒你的。」


我打了他一巴掌,把他生硬地拽起來。


出去的時候,陳素秋擋在門外罵我:「幹嘛!你是誰啊!入室搶劫!要拐走我兒子嗎!」


「你不要元霄,我要!你不想養他,我來養!」我怒氣衝衝地說道,「你有本事去顧家搶人!看看元叔叔回來,會不會跟你鬧離婚!」


我早就拿捏住陳素秋的法門了,她一聽「離婚」這兩個字,就跟個鹌鹑似的。


我把元霄帶了回去,讓他在我的浴室裡洗了澡。


他穿著我給他買的衣服,小狗似的坐在沙ŧú⁰發上擦頭發。


「你媽說什麼你都聽,她關著你,你不知道跑嗎?」我抓過毛巾,胡亂地給他擦頭發。


元霄任我蹂躪,也不吭聲。


晚上,他睡在我床邊的地毯上。


我睡不著,翻個身看他。


而他,也睜著眼睛。


元霄抬起手,握住了我搭在床邊的手。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躲開。


十四歲仲夏的夜晚,外面蟬鳴陣陣,風從窗戶吹進來帶著窗紗晃蕩。


元霄握著我的手,我躺在床邊,彼此對視了一會兒,就那樣靜靜地睡著了。


後來想想,在我整個少女時代元霄永遠在我的身邊。


我甚至不用扭頭,隻用餘光就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我上初三的時候,有一次看到他的小本子,


上面寫著我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記著我大姨媽的日子。


難怪,我每次大姨媽前後都有一杯姜茶放在我桌上。


陳素秋罰元霄的時候,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斷了他的零花錢。


可是我們才不怕,我有的是錢,養八百個元霄都綽綽有餘。


我闲著沒事兒,就拉著金金跟元霄逛商場,給他們兩個買衣服買配飾。


我的寶貝金金越長越白,越長越漂亮,可惜迷上了外校一個叫「江白」的窮小子。


唉,兒大不由娘,我隻能由她去。


還好元霄沒有早戀的跡象,成天陪著我,不然我要傷心死的。


我們上了個高中以後,元霄個子噌噌往上蹿,長得越來越好看了。


每天他書桌裡的情書,都塞不下了。


我有時候會聽到女孩子悄悄議論元霄。


「元霄真的好迷人啊!!快看,我剛偷拍的。」


「唉,什麼時候能夠偷拍到一張單人照啊,又有顧明珠!」


我悄悄地站在後面瞄了一眼,看到了那張照片。


剛上完體育課,我扎著的公主辮子散開了。


我坐在臺階上咬著吸管喝紅豆沙,元霄站在我身後幫我編辮子。


他低著頭,十分認真的樣子,光纖朦朧,他好似在割裂的夢中。


我也不知道腦子哪根筋不對了,花了兩百塊錢買了那張照片。


我高二的時候,迷上了看小說。


小說裡的男女主角每次接個吻,描寫得都特別迷醉。


我想來想去,晚自習的時候拉著元霄悄悄出去。


「肚子餓了?」元霄看了看時間跟我說,「去吃酒釀圓子?」


「不吃!」我帶著他躲到安全通道的走廊裡,小聲問他,「喂,你想不想知道接吻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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