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霧

第13章

字數:3704

發佈時間:2024-11-04 09:50:29

那群喪屍中混著一個小小的身影,扎著羊角辮,手裡還抱了個穿紅裙子的布娃娃。


“……這麼小的喪屍。”


湯樂說:“喪屍咬人不分成年人還是兒童。”


就像黑牆吞噬不分萬物。


“有一部老電影,女主的老公變異成喪屍,首先就咬了他的女兒。”不知怎地,湯樂忽然說起了這個話題,“一旦變異,就沒有理智,更沒有人性。那電影情節和我們先前其實有點像,都是被逼無路躲到一棟建築裡,隻不過他們躲的是個商場,好歹有很多吃的。也不急著做任務,在裡面待了好幾個月。”


“《活死人黎明》。”說話的是季雨時,“不過是女主的女兒先咬了女主的老公。”


湯樂稍微愣了下:“是嗎,其實是湯其看的時候我跟著看了看,季顧問也看過?”


季雨時有些後悔搭話了:“同學看的時候,不小心看到了。”


宋晴嵐拿起望遠鏡看了下前方,又看了看路線圖:“季顧問,我們怎麼不走大道?”


季雨時解釋道:“大道進去四百米處有一處路障,還有一輛損壞的空間車佔道。”


一陣顛簸,很快車子出了小巷,途徑大道路口時果然發現有路障。


無人機畫面是途徑高空俯瞰的,且速度也很快,得有多細致的觀察力才能看到這一點。


途徑一條小巷,再經過一座大橋。


一路上的景象都和市中心大同小異,不是喪屍就是喪屍。


這一路開過來,車子都快撞得報廢了,車門上、車窗上到處都是腐肉,偶爾還吹來一縷喪屍的頭發,頭皮黏在車子外殼上迎風飛舞。


“我們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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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中周明軒終於發問。


這句話問出來有點悲涼。


在這個被稱為PU-31的世界,除了選擇喪屍少一點,距離黑牆遠一點的地方,他們好像根本無處可去。


季雨時朝窗外看了一眼:“前面那條街左轉,走兩公裡進入輔道,在路邊有一家書店。那裡是在小坡上,好防守,視野也不錯。”


書店?


這都什麼年代了,紙質書早就被淘汰,現代人類隻需要按下通訊器,就能投影出一切所需要的資訊。開一家書店可以說是很瘋狂的主意,小眾到基本上不會有人踏足。


宋晴嵐從後視鏡裡看了看他:“那就去書店。”


*


上午10點20分。


果然如季雨時所說,這裡真的有一家書店,顯然即使到了末世,它也不是人類選擇做掩體的存在。從一樓高聳到二樓天花板的書架、光潔的地板,讓人猶如回到了上個世紀。


櫃臺後面有一位死去的老年員工,睜著灰白色瞳仁,露出一口假牙。即使已經感染,也能依稀能分辨感染前他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家。


宋晴嵐把他翻了個身,放在了椅子上。


季雨時看著這一幕,很快移開了視線。


這家店很大,隊友們分開在店裡巡查一番,發現除了這位老人就沒有其他人存在了。到達得太順利,這條街區連喪屍也沒遇見幾個,經歷過前面發生的事,所有人都有一種太過容易的感覺。


“黑牆一時半會兒追不過來,我們可以在這裡待上幾個小時。”宋晴嵐說,“二樓視野高,我們以二樓作為據點,不長眼的喪屍衝進來也能第一時間發現,現在可以去找點吃的。”


“我去吧。”周明軒背著自己的镭射槍,“順便看看附近的情況,你們注意安全。”


“我和你一起。”湯樂道。


最後李純也去了,五人留下兩人,隻剩下季雨時與宋晴嵐。


這樣的安排很少見,季雨時不太習慣與人單獨待在一起,還好宋晴嵐說:“我去看看這裡能不能有點發現。”


兩人分頭行動。


宋晴嵐找到一些電子設備,因為沒有網絡的緣故,從中沒有什麼收獲,等他回到原地時,季雨時不見了。


書架一排接著一排。


季雨時卻站角落裡,手拿一瓶不知道從哪裡找到的礦泉水,喉結一滾,將什麼咽下去了。


下一秒,季雨時的手腕被抓住。


“季顧問。”宋晴嵐問,“這是什麼?”


季雨時手上拿著薄薄的方形藥盒。


被這樣一問,他擰眉,倏地抽出手來。宋晴嵐一時不察,被他逃走,立刻去搶。季雨時察覺背後疾風,驀然雙膝著地,將腰折出不可思議的弧度,整個人幾乎是貼地滑過。


他知道近戰不是宋晴嵐對手,堪堪躲過後起身要跑,但宋晴嵐反應極快,大手如鐵鉗,抓住了他的肩膀。


季雨時反手肘擊,宋晴嵐後仰讓過,迎面又是一陣疾風,季雨時狠辣的拳頭被他一把截住。


憑借身高優勢,宋晴嵐將人狠狠往面前一拉,長臂一伸卻抓季雨時左手的藥盒。


季雨時眼疾手快,藥盒在空中形成一個拋物線。


誰料宋晴嵐竟不管那藥盒,幹脆就著這個姿勢將他雙手反剪,整個人壓在了書架上!


宋晴嵐的語氣很陌生,冷冷的嗓音從耳後傳來 :“季雨時,多次重復同一時間點,精神上會出現混淆現實的狀態,需要藥物保持清醒——至少我看過某篇論文裡是這麼說的 。”


季雨時掙脫不得,雖然隔著衣服,但與另一個人緊密相貼的感覺並不好受:“你想說什麼?!”


宋晴嵐說:“我覺得你很多事沒有和我說實話。”


從便利店、潤金大廈美容院,再到書店,從他的角度看上去都很可疑,季雨時表現得太輕車熟路了。


退一步說,十二次任務穿越,從沒出現過躍遷目的地偏移從而進入某個詭異時空的情況,直到——上面派來一個季雨時,由不得宋晴嵐不懷疑。


“你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要來書店,或者我們現在的情況你到底經歷過了幾次?”


季雨時霎時明白了:“你以為我和那個所謂的銜尾蛇有關?”


宋晴嵐:“沒錯。”


“你放開我就告訴你!”


“你說出來,我就放開!”


宋晴嵐這個人,本來就一身匪氣,連帶這支小隊都不是按常理出牌的。


未達到目的他不可能放手,就算是天大的威脅也不行。


季雨時臉貼在冰涼的書架上:“疼。”


宋晴嵐一怔,怎麼還使用這種招數?


“我的手疼。”季雨時又說了一遍,像是哀求,“你先放開好不好?”


那一剎那,宋晴嵐有種在欺負一個弱者的感覺。


這不符合他的一貫作風,眼見季雨時臉色逐漸變得蒼白,料想他反正也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便松了手。


誰知剛一放手,臉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


颧骨火辣辣地疼。


宋晴嵐慍怒,卻見季雨時眼尾泛紅,顯然是真的疼得狠了,不是裝的。


季雨時揍了人,表情還是冷淡極了:“宋隊,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有種病,叫超憶症。”


第12章


超憶症?


天穹人事復雜,八卦也多,早在兩年前,宋晴嵐還是個沒有成為守護者的特種兵時,就在守護者訓練營聽人說過這件事。當時是某項考試出了排名,訓練營一位專業知識過硬的老師竟然屈居第二。課堂上老師對學員們調侃:“其實我不算輸啦,第一名的季雨時有超憶症,誰能考得過他?”


隻是玩笑般的一句話,聽上去大概是在用誇張的修辭來形容季雨時這個人的記憶力到底有多好。


事實上宋晴嵐之前也隻當把這當做一種形容而已。


但是……這是一種病?


隔得這樣近,季雨時睫毛根上的湿潤都叫人看得清清楚楚。


他皮膚呈冷白色,生氣的時候也未見毛細血管擴張透出紅來,好像個冷冷的冰雕。


“我的尾狀核與額葉發生了異常,會不受控制地進行長期記憶儲存。我記得第一天上小學的早上穿了什麼顏色的襪子,記得參加工作後第一個周末賴床的那天有沒有下雨,也記得剛才進入書店時是先抬的左腳還是右腳。”


季雨時一雙眸子澄澈,眼神不帶任何情緒,像一個敘述者。


“隻要我見過的、聽過的、感受過的,無論重要與否,需不需要記下來,我都會記住,沒有篩選的過程。也就是說,我沒有遺忘的能力。”


宋晴嵐眉頭舒展開,瞳孔中顯露些微出訝異:“……”


沒有遺忘的能力?


季雨時說:“你覺得異常的,對我來說卻是最平常的。所以隻要我經歷過,到底是經了一次還是無數次都沒有區別。也就是說,我和你一樣,都隻經歷了一次任務重啟的過程。”


“所以你之所以表現出幾乎無所不知,是因為你全都記得?”


“沒錯。”


“任何事?”


“任何事,你可以考我。”


季雨時看起來不像是在說謊。


當然,宋晴嵐不夠了解對方,也不知道對方的到來和這次任務出現問題到底有沒有聯系,隻問:“那為什麼要來書店?”


“在無人機畫面裡看到了。”季雨時好像覺得這個問題很白痴,“沒有網絡,電子設備都是擺設。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如果想快速了解關於它的歷史、現在,還能去哪裡?”


宋晴嵐:“……”


季雨時一語雙關:“宋隊,不要光想著力量碾壓。”


落在宋晴嵐耳朵裡,那語氣就差沒直接說“有空就要多讀書”、“不要依靠用武力欺負人”了。


守護者執行任務目的明確,講究快準狠,遇到阻礙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拔刀就上。


認識以來兩人不是第一次交鋒,但是宋晴嵐第一次不得不承認對方說得有道理。在這個莫名的世界無法快準狠,細心就成了守護者的短板,目前來看,季雨時恰巧彌補了這一點。


“但是你有一點說得很對,我的藥的確是理清思路,提神用的。”季雨時用手指戳宋晴嵐的肩膀,“宋隊,能讓開了嗎?”


宋晴嵐這才發現兩人的姿勢看上去有多曖昧。


這情形放在別的同性身上還好,比如放在李純身上,這個姿勢通常表示李純隻顧著偷懶導致某項訓練不及格,要挨揍了。放在比自己矮了大半頭,身材纖瘦,白皮大眼的季雨時身上,就有點不對味。


關鍵是,全天穹都知道這位季顧問他性取向:男。


仗著身形高大就敢隨便壓人的宋隊長終於舍得側開身,讓文弱秀氣的季顧問從書架前方出來了。


就是那張俊臉的臉色有點不太好看。


小小的方形藥盒剛才呈拋物線被扔了出去。


這麼多書架和書,沒看清具體的方向倒是不好找,季雨時走了幾圈都沒找到藥盒。


正在這時,隊友去而復返了。


“砰砰砰——”


槍聲忽然在書店外響起。


“宋隊!!”周明軒大喊一聲,“關門,快!!”


衝進來的三人身上都染了屍血。


二三十個喪屍湧至門口,通過書店的落地玻璃窗看見了裡面的活人,“嗬嗬——”嘶吼聲中它們怕打玻璃,牙齒啃在玻璃上發出刺耳聲響,留下腐肉和血跡。


一脫離危險,李純就罵道:“他媽的,吃的都被搶光了,好容易找到個超市裡面什麼都沒有,就隻有這個什麼幾把罐頭,我看貨架下面擺了十幾個都沒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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