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七年。 我在老公的西裝口袋裡發現一根陌生口紅。 是給女同事的。 可我買了件新衣服,他卻說:「你一個全職婦女,花那麼多錢買衣服幹嘛?你又不出去!」 我這才發現,原來好好的一個人, 忽然就爛掉了。 我提出離婚,他不可置信:「就因為我不讓你買衣服?」 我點頭:「對,就因為這個。」"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