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阮素就出發要回老家了。
她的老家是一個很小的縣城,在路上奔波都得花大半天時間,先是坐飛機到市裡,又要從機場坐大巴去客運站,最後在客運站坐汽車回到縣城。她在下飛機去拿行李箱時,看到一個人的背影很像季明崇,那一瞬間她也沒太多想法,快步走上前去,看了一眼發現不是他後,又忍不住自嘲一笑……
回老家,一是養母的忌日,她得到,因為除了她以外,沒人會去祭拜養母,如果連她都不能趕到,那多冷清啊。
二則是,一種很神奇,也很莫名其妙的心理。
她覺得她跟季明崇這段時間走得太近了,他每天接送她,偶爾還一起吃飯遛狗遛娃,可以這麼說,她現在的生活中,跟她接觸最多的異性就是他了。她從來不曾否定他作為一個男人的魅力,她也是一個俗人,會不會是因為距離太近,而讓她忍不住會在紙上寫下他的姓。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阮素的腦回路跟季明崇也是對得上了。
總結的來說,都有點兒垂死掙扎那股勁。
從車站出來,聽著熟悉卻也稍顯陌生的鄉音,天空中飄起了細碎小雨,她想起雨傘還被她放在包裡,剛取下背包拉開拉鏈找雨傘時,隻感覺到頭頂有雨傘撐開,她抬起頭來一看,果然是,還沒側過頭,便聞到一股熟悉的氣息縈繞在她鼻間。
那種氣息,全世界似乎獨獨隻有他有。
那是一種木質清香,在下雨這種雨霧繚繞時,似乎濃烈到了極致。
季明崇握著傘柄,隔絕了她與雨幕,他淡然一笑。
越是這種下雨的時候,獨屬於她的檸檬味道,牽引著他情不自禁的朝著她走去。
一個成功的買賣人,在推銷商品時,就不應該給對方哪怕一絲絲時間去冷靜去考慮。
都說女孩子喜歡從天而降的驚喜。
她不知道,為了這個驚喜,他在這個陌生嘈雜的車站已經等了她兩個小時了。
他有時候在想,可能,不,是肯定,他這輩子肯定不會再為第二個人做這樣的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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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大概是這段時間季明崇的偏愛太過明顯,以致於這會兒阮素在車站看到他,在微微詫異之後,竟然也不覺得意外了。
本質上來說,季明崇隻是看著沉靜內斂,但骨子裡,就像季母說的那樣,是自大的。這世界上最了解季明崇的就莫過於季母了,她之前便提醒過阮素,男人在追求的過程中,會極盡可能地掩飾自我。季明崇也是這樣的,他掩飾了他的強勢,也掩飾了他的勢在必得,偽裝成了阮素會喜歡也會相處得舒服的那種人。
阮素明知道,他出現在這裡這個行為,跟之前他的從容、他很好的分寸感已經自相矛盾了,但很遺憾的是,即便知道他是強勢的那種人,她也不會排斥反感了,或許正如馬雯說的那樣,這是羊入虎口。
盡管阮素沒有問季明崇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但他還是低聲解釋了一句:“我隻是想來你生活過的地方看一看,不會打擾到你的。”
“恩。”
有那麼一個瞬間,季明崇看著她那琥珀色的瞳孔,他以為他的心思都被她看穿了。
也許男女之間的博弈就是這樣,清楚對方的每一個動機,也知道對方的心機手段,但仍然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
雨幕中,季明崇舉著傘,阮素在這一方天地下。
阮素帶著季明崇去了一家面館。
她高中不是在這個縣城念的,從高一開始,她在這個縣城呆的時間就很短,短到她還是能夠聽得懂這裡的方言,但已經不會很會說了。
徵詢過季明崇的口味之後,她點了一份牛肉拌面,一份素拌面。
面館開了很多年了,裝修比較簡單,牆面上也有著汙漬。
阮素拿紙巾仔細地擦過了桌子跟椅子。
兩人坐在小桌前,老板娘端上來兩碗拌面。阮素將牛肉的那一份給了季明崇,哪知道她在拿筷子時,隻見他將碗裡的為數不多的幾片牛肉都夾到了她的碗裡。
他們來的時間不巧,本來是要點兩份牛肉拌面的,但老板娘說剩餘的牛肉隻夠一份面的。
阮素總是習慣性地照顧身邊的人。
季明崇也沒說什麼。
阮素又將碗裡的虎皮雞蛋夾給了他。
小小的面館裡,老板正在跟老板娘吐槽最近物價上漲,生意也沒以前那麼好,在這瑣碎的日常裡,阮素吃著這邊獨特味道的拌面,有一種回到了小時候的恍惚感。
“我小時候。”阮素突然開口了,可能是回到了從小生活的地方,這一刻,她的傾訴欲望還挺強烈的,不管她旁邊的人是不是季明崇,她都想說,“特別喜歡吃外面的拌面,不喜歡吃家裡的飯菜,我媽,就是我養母拿我沒辦法,她覺得外面的拌面不是那麼衛生,就在家裡給我做拌面,但我也不喜歡吃,總覺得不是外面的味道。現在想想,還是媽媽做的最好吃了,就是覺得挺遺憾的,怎麼小時候沒多吃幾碗,這樣我回憶起來時,也不會連什麼味道都忘記了。”
本來,季明崇以為聽到她說起這些之前她從來不會提起的事時,他會竊喜,會慶幸自己來這邊的決定是對的,因為這是一次可以無比靠近她的機會。
可是當他看著她說完以後,用筷子挑起面條,臉上難掩思念之情時,他為自己前一刻升起來的念頭而感到羞恥。
“可能人生就是這樣。”季明崇隻回了她這麼一句平淡的話。
阮素一愣,後又笑道:“也許吧。”
時間還早,吃完拌面後,阮素就準備回去了,季明崇以為她會住在酒店,哪知道她帶著他來了一處老舊的小區。走進去光線昏暗的居民樓後,季明崇才回過神來,猜到這裡應該就是過去她跟她的養母生活過的地方。
阮素從背包的口袋裡摸出鑰匙,來到四樓,這跟後面的居民樓不一樣,住戶們都是在一排,一眼數過去,起碼有五戶人家。
她來到其中一扇褪色的朱紅色的門前,拿著鑰匙開了門。
“我今天還要打掃衛生。”阮素抿了抿唇,“這屋子裡就隻有一張床。”
這算是逐客令了。
季明崇看著天色也還不晚,便卷起袖子說:“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打掃衛生這種事我也可以幫你。”
如果是以前,阮素一定會拒絕,在她看來,放男人進自己家裡,那是可以排上危險等級的事,可今天,她隻猶豫了一會兒,這扇門太矮,她抬起頭來,看到季明崇的頭發上沾上了門頂的灰塵還有蛛網,看起來滑稽極了,她不由得抿唇一笑,點了下頭。
阮素不知道的是,正如季明崇對她有偏愛,她也季明崇也是一樣。
所有以前她都不會允許的事情,在面對季明崇時,都逐漸放松了警惕。
他的確是不一樣的。
她放他進來了。
季明崇的個子太高,這扇門也有些低,進門時,也不得不微微低頭。
這屋子看起來並不髒,格局不是很大,大概就兩室一廳左右。
阮素從包裡拿出湿紙巾遞給他,臉上還帶著未褪去的笑意,“擦擦你的頭發,上面有灰塵。”
季明崇後知後覺。他絕對沒有想到,多虧了這些灰塵,阮素才改了口。
“之前我回來過一次,就是我媽生日的時候,所以收拾了一回。”阮素從背包裡找出了袖套,她隻帶了一對,準備戴上時,發現自己的衣服不算貴,季明崇的襯衫似乎貴多了,她將袖套遞給他,“要不要,戴上就不會把衣服弄髒了。”
季明崇想象了一下自己戴著這粉色袖套的模樣,果斷地搖了搖頭,“不用。”
阮素也不勉強他,自己戴好了袖套,又從廚房接了水。
這屋子有水也有電,阮素回老家一般都不會住在酒店,她喜歡住在家裡。
“這個房子……”季明崇適當地表達了自己的疑慮。
阮素正在擦桌子,回過頭來,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剛畢業那會兒存了一點錢,就買了下來。”
這房子被養母的哥嫂佔了,後來,養母的哥嫂為了給孩子湊結婚的錢,把這房子轉手賣了,她存了一點錢後回來又聽說那家人要賣這房子,便也接手買了下來。
季明崇有些詫異的看著阮素。
“不貴!”她趕忙解釋,“一點都不貴,你看這房子很小的,然後我們這裡二手房都很便宜,這房子又舊,房價就很低很低……”
說著她低下了頭,“反正,挺便宜的。”
這個縣城就是現在新開盤的小區房,均價也不過幾千塊,舊房子就更是便宜了,面積也不大。
“你還是很厲害很棒。”季明崇看著她笑。
“我閨蜜勸我,說沒必要買這個房子,又不能升值,我也不能回來住。”阮素輕聲說,“可我就是一門心思想把這房子買下來,我總覺得,這裡才是我的家。”
阮家不是她的家,季家也不是她的家,她現在租的房子更不是家。
天下之大,唯有這個小小的,破破的房子,是她的家。
“我支持你。”
季明崇笑著說:“其實非常非常劃算,性價比也很高。”
阮素的注意力被他吸引了,她放下了手裡的抹布,問道:“你是看出這邊有發展的潛力了嗎?”
比如開發的潛力?比如這邊有機會會吸引大批富商過來投資?
季明崇看著她這樣子,一下沒忍住,笑了起來,眉梢間都是笑意。
他很想探出手輕輕地敲敲她的額頭。
這腦袋瓜裡在想什麼呢。
“實話說,沒有。”季明崇說。
阮素肩膀垮掉,“那你還說……”
性價比高什麼的。
季明崇收斂了臉上的笑意,溫聲道:“以那樣的價格,把家買下來,的確劃算,性價比也很高。像我之前的家,你覺得要花多少錢才能買下來?”
阮素想了想,那都是豪宅了……怎麼說至少也得幾千萬都不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