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罐子破摔吧。
她把嘴巴裡的吃的咽下去,又把手裡的三明治用塑料包裝包好,放到茶幾上,扭過頭來,很認真地看著他:“沈倦。”
“嗯?”沈倦漫不經心應了一聲。
“你想當我男朋友嗎?”林語驚問。
沈倦懶洋洋的表情定住了,他安靜了至少十秒,問了一句:“什麼?”
“……”
林語驚沒什麼表情:“不想就算了。”
她說著,身子往前探過去,就要去拿三明治接著吃。
沈倦飛快坐直了身子,抬手直接推開了她放在茶幾上的三明治:“想。”
沈倦盯著她,重復道:“我想,沒有不想,你接著說。”
林語驚有點兒想笑,她垂著頭偷偷彎了彎唇角,然後抬起頭來看著他:“然後呢,假如你現在是我男朋友了,你打算做點什麼?”
沈倦:“……”
沈倦有一瞬間的茫然。
他還真的沒有刻意去想過,之後要做點兒什麼。
沈倦目的很明確,他自己的心思確定了,林語驚的心思基本上也了解了個七八成,他就不想磨磨蹭蹭的。
很單純的,想在這個人身上刻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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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姑娘。
他的,女朋友。
然後呢,擁抱嗎?
接著接個吻?
再然後……呢?
林語驚這個問題一問出來,沈倦腦子裡迅速飄過了一千八百多種想法。
以前和蔣寒何松南他們一起看的那些個,不能說的小電影開始哗啦哗啦在腦子裡飛快的過了一遍。
他才意識到原來自己記憶力那麼好。
看的時候也沒覺得走心了啊?怎麼到了要用得上的時候都這麼的積極踴躍。
這種有色思想一旦出現,就開始像培養皿裡面的細菌一樣不斷的滋生,正直青春躁動的十八歲的沈倦同學,開始有些不淡定了。
就在他差點沒忍住瞥了自己褲子一眼的時候,餘光掃見林語驚忽然湊過來。
沈倦抬眸。
林語驚人還盤腿坐在沙發上,單手撐著靠墊傾身靠過來,上半身壓著,從下往上看著他:“你是不是忘了,我才十六歲。”
沈倦:“……”
沈倦感覺像是有人按著他的腦袋,把他往雪堆裡一扎,瞬間就清醒了。
什麼這個那個的小電影,全沒了。
不僅沒了,這電影開始倒帶,連接個吻都退回去了,回到了擁抱。
林語驚還往前趴著,換了個姿勢,手肘撐在沙發上,託著臉,斜歪著腦袋眨巴著眼看著他,勾起唇角:“哥哥,十六歲能幹點兒什麼?”
……操。
沈倦眼皮子一跳。
他呼吸屏了兩秒,垂眸看著她,聲音有點啞:“林語驚,你以後一口酒都別給老子碰。”
林語驚終於忍不住,她倒在沙發上笑。
沈倦看著她在他旁邊整個人團成一團,笑得止都止不住,忍不住磨了磨牙。
他癱進沙發裡,沉沉地看著她,被她磨得半點脾氣都沒有了:“玩我好玩嗎?”
林語驚終於止住笑,抬起頭來:“我沒開玩笑,很認真的,我總得了解一下你心裡在想些什麼,”她頓了頓,“沈倦,我是不想談戀愛的,我覺得……有點耽誤事兒。”
林語驚抬起頭來:“你以後不喜歡我了怎麼辦?”
“不會。”他低聲說。
“那我不喜歡你了呢?”林語驚說,“十六七歲,喜歡能保持多久?”
沈倦沒說話,沉默看著她。
這兩個問題下來直接導致了氣氛有點凝固,兩個人之間安靜了好一會兒,林語驚先動了,她跳下沙發踩上鞋子:“我要回家了。”
沈倦看了一眼表,快十點半。
他深吸了口氣,站起身,抓過沙發上搭著的外套:“我送你。”
“不用,”林語驚剛剛在沙發上拱了半天,頭發有點兒亂,她抬手重新扎了扎,“我家很近,我自己回去就行。”
沈倦轉過身來:“十點半了。”
林語驚衝他眨了下眼,長長的睫毛撲扇了一下:“我到家給你發個消息?”
沈倦抿著唇看了她兩秒,嘆了口氣,妥協道:“發個語音。”
“行,語音,”她答應得很爽快,推門走到鐵門口,轉過身。
沈倦也跟著走過來,將手裡的外套遞給她:“穿著,冷。”
林語驚接過來,慢吞吞地套上。
沈倦手抄進口袋裡,也沒說話,就這麼垂眼看著她穿。
外套大了一圈兒,袖子很長,她抬起手臂來甩了甩,手指從袖口被解放出來。
小姑娘滿意了,抬起頭來。
風挺大,沈倦幫她立了立外套領子,遮住裸露在外面的脖頸:“去吧。”
林語驚沒動,站了兩秒,她忽然往前走了一步,抬手,露出袖口的一小截白皙指尖搭在他肩膀上,人靠過來。
沈倦沒反應過來。
就感覺到她撐著他的肩踮起腳尖,高度還是不太夠,她抬手拽著他衣領子往下拉了拉,腦袋湊到他耳邊,聲音又輕又軟:“晚安,男朋友。”
作者有話要說:
倦爺:突然懵逼.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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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她這幾個字說完, 沈倦還是保持著那個姿勢站在那兒, 半點反應都沒有。
過了差不多五六秒,林語驚能感覺到自己耳根迅速燃燒, 火苗竄上耳尖,臉頰跟著有點兒發燙。
她不知道自己現在臉是不是紅的,但是她剛剛那麼熟練又老司機的撩了一把,這會兒不能露怯。
林語驚說完以後轉身撒腿就跑,都沒敢去看沈倦是什麼反應。
這一片兒地段繁華, 出了老弄堂就是一片寬闊明亮,她身上套著沈倦的外套靠著路邊兒走,也過了好一會兒,才緩過神來。
她偷偷回頭看了一眼,身後沒人, 沈倦沒追上來。
他竟然沒有追上了。
跟電視劇裡一點都不一樣,怪不得當不了男主角。
嘖。
林語驚是真心實意地不想談戀愛。
沒什麼別的原因,她單純覺得什麼喜歡啊, 愛啊這種事情不靠譜。
我買件當時很喜歡的衣服可能吊牌都不會摘買回來就不喜歡了, 買支覺得巨美的唇膏色號塗個幾天會覺得也就那樣,追個星還三天兩頭換一次老公。
結婚了很多年的人說分開就分開,那麼多年的磨合和感情,甚至加上孩子,都無法和相看兩生厭的巨大力量相抗衡。
感情是說變就變的, 沒人能保證什麼。
更何況是,這麼……青澀懵懂的年紀。
相比來講, 她現在這個時間點,能夠抓到手裡的很實在的東西、比如分數什麼的,更讓人能夠安心一些。
但這個人是沈倦。
林語驚心裡第一千二百萬次糾結。
她想無視,又做不到那麼灑脫,心裡念一萬遍關我屁事大法好,還是會不受控制的被他影響、被他吸引、被他拉近。
那就試試吧。
哪有什麼事情是百分之百有把握的,高考還可能拉肚子失利呢。
不喜歡戀愛,但是喜歡你。
不想相信什麼狗屁愛情故事,但是想要相信你一次。
因為對象是你,所以就算心裡其實很沒底,我也想要試試看。
真是一個勇敢的小girl。
林語驚在心裡默默地誇獎了自己一番。
勇敢的!面對!早戀!
……吧。
回去的時候不到十一點,晚上風大,林語驚走得很快,沈倦這個外套挺厚的,但她還是露著一圈兒腳踝在外面,進門的時候哆哆嗦嗦的。
一進來就覺得哪裡不對。
林語驚脫了鞋,走進屋,掃了一圈兒也沒有發現哪裡不對。
地面還是那麼幹淨,燈光還是那麼明亮,巨大的落地鍾指針指向11,鍾擺咔嗒,咔嗒,無聲的擺動著。
快十一點了。
為什麼客廳的燈還亮著。
一般晚飯之後,大家就直接各回各房間去了,不太會留在客廳裡交流個感情什麼的。
林語驚大腦停了半秒,然後就看見沙發後面,緩緩緩緩地,伸出來了一顆腦袋。
傅明修幽幽地看著她:“回來了?”
林語驚:“……”
傅明修說:“你還知道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