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宋家用五兩銀子買回去的童養媳。但宋季同不喜歡我,他更喜歡村東那家的女兒。 我原是喜歡宋季同那般好看的人,到後來乾脆收了心思,想著等到還了宋家的恩,送宋季同上了京城考了狀元後就離開。 可後來宋季同拿著一紙禦賜婚書,捏著我贖身的銀子,夜半時刻把背著包裹準備偷偷離開的我堵在墻角,咬牙切齒:「江苗兒,你敢逃跑試試?」 還沒等我回答,這位芝蘭玉樹的狀元郎便先紅了眼,如幼時一般委屈: 「阿姊,你別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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